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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大科普:哪些作品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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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 二、知识产权的类型: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

      知识产权的类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

(一)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

1、那么哪些作品享有著作权呢?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方法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图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根据我国新修订的《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 不享有著作权保护的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2、著作权归谁所有?

一般情况下,作者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

受委托创造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3、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著作人身权主要是指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著作财产权主要是指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4、著作权的保护期持续多久?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5、哪些情况下可以免费试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只需要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二)工业产权

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

  • 1、什么是商标?

商标是将某商品或服务标明是某具体个人或企业所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标志。商标的起源可追溯到古代,当时工匠们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随着岁月迁流,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今天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这一制度帮助消费者识别和购买某产品或服务,因为由产品或服务上特有的商标所标示的该产品或服务的性质和质量符合他们的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3年修正),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如何办理商标?

商标注册流程简图

国内的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自行办理的,可以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提交方法详见“网上申请”栏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bj.saic.gov.cn/wssq/也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参照涉外申请人办理。

 

  • 3、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有哪些要求及必备书件?

国内自然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1)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

2)商标图样;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

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品和服务范围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申请时应提交承包合同复印件。

同一申请人同时办理多件商标的注册申请事宜时,只需要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承包合同复印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自然人,在办理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注册后,也可以自行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请查看“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三、知识产权的特点

(一)专有性

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

(二)地域性

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识产权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国际性。

(三)时间性

即只在规定期限保护。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 ,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并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法》这一法律。

 

  • 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该局隶属于新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专利管理、商标管理、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等。

 

部分内容转载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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