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如何保护自己版权,现在是短视频时长,也同样面临着不少短视频侵权的问题,清理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防止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的上传”……近日,包括国内超70家影视传媒单位,与500余位影视从业者联合发布倡议,直指网络短视频侵权。这已是继4月9日的联合声明之后的又一次集体倡议。 此次“抵制行动”后,关于影视剧二次创作内容是否合规的讨论屡屡不绝。如何界定“剪辑、切条、搬运”等行为是否属于著作权侵权?哪些属于合理使用影视剧作品素材的行为?影视剧二次创作者应如何规避侵权风险? 正如联合声明中所言,“影视内容是短视频的沃土,愿意以开放的心态,和短视频平台以及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共同探讨合理、可持续发展的授权方案。”影视类短视频侵权乱象亟待解决,短视频版权保护,也需要短视频创作者、平台等各方的协同努力。 短视频侵权行为打击力度加大 因涉版权侵权,备受欢迎的“X分钟观影观剧”等二次创作短视频正受到多方的联合抵制。 4月23日,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前夕,70多家影视传媒单位,腾讯、优酷、爱奇艺、芒果TV等长视频平台,以及李冰冰、杨幂、赵丽颖、杨洋、龚俊等500多位艺人联合发声反对网络短视频侵权行为。这是继4月9日多家影视传媒单位发布联合声明,呼吁短视频产业从业者提升版权意识之后又一次集体倡议。 相对此前的声明,此次声明的指向更加明确。倡议书中提到,短视频平台即日起清理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即日起通过关键词、视频指纹比对等技术手段防止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的上传。 倡议书中还指出,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提升版权意识,清理自身账号内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不随意发布影视作品内容拍摄过程中与演员相关的拍摄花絮、现场物料、路透视频等。 “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传播使用,这是著作权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当然也适用于影视作品。”4月25日,针对这一热点事件,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表示,将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等。 多方发声直指短视频侵权,尤其是影剧综类短视频的侵权。 此事引发关注后,不少网友对影视剧二次创作的去向感到担忧。 “短视频是非常好的推广和传播渠道,我现在基本看剧、综艺、都是短视频看到感兴趣的了才会去看正片。”一条热评表示,“我觉得这个东西不能一刀切,要合理的适当的抵制不恰当的有害的搬运与恶意剪辑,但有些好的,有助于宣传,能让更多人了解喜欢的一些剪辑没必要禁止。” 4月24日,记者了解到,腾讯内容开放平台在网页版的视频发布页面,增加了在线剪辑功能,用户可以利用腾讯提供的正版视频来进行影视剪辑。 “先集结500艺人抵制,再自己平台提供合规剪辑创作平台,对于创作者而言换平台就重新聚集粉丝,一套组合拳打的漂亮!” 有网友指出,迁移创作者或是相关平台牵头多方联合抵制短视频平台的真实意图,并质疑其构成垄断。 争议中的“合理使用” “XX混剪”“XX场面合辑”“X分钟看完一部电影/电视剧”……短视频成为了很多人追剧的常见方式。4月26日,南都记者在多个平台进行搜索发现,此类“剪辑”“影视解说”类账号和视频比比皆是。 上述平台不仅包括大众熟知的短视频平台,在一些具有小视频展示区域的长视频平台上,也存在大量“二创”视频内容。如当下热播的优酷付费剧《小舍得》、西瓜视频独播剧《亮剑》等,在腾讯视频上都有大量二次剪辑而成的精选集、人物图鉴等。 此次“抵制行动”后,关于影视剧二次创作内容是否合规的讨论屡屡不绝——这类短视频的内容多为拼接影视剧的多个片段,并配上作者的分析和见解。然而,作者们通常并未得到授权。 那么,短视频侵权行为具体指哪些行为?如何界定“剪辑、切条、搬运”等行为是否属于著作权侵权?什么是属于合理使用影视剧作品素材的行为?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介绍,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合理使用行为。 这意味着,如果没有实质性替代,为介绍、评论一部作品而使用作品中的一部分内容,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短视频二创作品中,部分作品使用影视片段系带有商业目的,如为了获得用户及流量,进而提高账号的广告价值,这种情况则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几分钟看完一部电影模式”等短视频会被“一刀切”。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高艳东向南都记者表示,此次联合声明在内容、技术上对短视频平台需要承担的著作权保护义务进一步地具体化,但是在现行的“授权-使用”规则体系下,只要得到权利人授权,剪辑、改编类短视频仍然可以发布、传播。 倡议书中也指出,在合法授权的基础上,热烈欢迎更多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能够参与进来,提供形式多样、有独创性的精品短视频内容。 难解的“授权困境” 影视类短视频侵权乱象亟待解决,创作者的权利亦不容忽视。风波之下,影视剧二次创作者应如何规避侵权风险?正如倡议说中所言,南都记者了解到,获取“授权”或是其中的关键。 高艳东告诉南都记者,二次创作者要规避侵权风险,应当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的,需要经过权利人授权;转发PGC机构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的,需要得到PGC机构提供的版权证明。 “创作者的创作是建立在完善的著作权保护制度之上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是对创作的限制,要为创作者创造健康、自由的创作空间。”高艳东说。 不过,对个人二次创作者来说,要获得授权似乎并非易事。 有短视频从业者就表示,自己也希望能够取得版权方授权,但影视版权基本都被上游视频平台掌控,自己作为普通作者无法获得授权。 4月10日,多家影视传媒单位发布联合声明后,一位拥有1.7万粉丝的b站电视剧解析up主在所发布的视频中提到,二创作者对如何获得授权进行创作、是否能够在版权所有的平台上评析影视作品等问题尚不明晰。 “(授权)真的很麻烦。”同日,一位视频遭到下架的b站明星视频剪辑up主也抱怨称。 这位up主上传了与b站客服的聊天记录截图,上面显示了b站客服提供的视频授权流程。据介绍,个人用户授权需提供授权人的手持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人的账号证明、被授权人的账号信息以及授权人的授权声明;企业、机构授权需提供授权方的企业、机构资质文件、授权方正式的授权材料、文件(如正式授权合同等)、被授权人承诺书等,承诺书需承诺被授权内容的授权许可真实、完整、有效,否则承担一切责任。 影视版权保护需各方协力 “影视内容是短视频的沃土,愿意以开放的心态,和短视频平台以及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共同探讨合理、可持续发展的授权方案。”联合声明中提到。 对于短视频UGC内容创作者的“授权困境”,高艳东表示,可以积极发挥平台在版权授权使用过程中的作用。 例如,短视频平台与影视公司、长视频平台合作,短视频平台在获得影视作品权利人版权授权后,再向个体使用者授权,同时,结合流量数据等对影视作品的价值进行评估,合理设置版权使用费用,UGC内容创作者则可以以更低的成本获得影视版权的使用权,以此解决“小使用者”的授权困境。 有业内人士指出,为明确授权流程,卡拉OK行业引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方法,或可作为参考。 在音乐版权方与卡拉OK之间,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多家音乐公司、版权代理公司、音乐人等版权方是音集协的会员,音集协负责主要管理音像节目著作权等,并向卡拉OK等使用者发放许可及收费,同时定期向版权方等权利人分配使用费。 引入类似音集协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效连接了海量的权利人和使用者,为使用者提供一站式的版权解决方案,大大降低了使用者获取授权、合法使用版权的成本。同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能够集合流量帮助权利人发声,更好地保护版权。 进一步完善版权内容合规治理,短视频平台方还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高艳东表示,短视频平台基于其所掌握的资源与技术,在内容行业中发挥的作用十分重要,短视频平台已经实行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内容审核时也会对侵犯著作权的内容进行处理,管理规范的短视频平台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倡议书倡导的“积极参与版权内容合规治理”。 “除了采取并完善版权过滤技术,加快形成畅通的版权侵权举报监督渠道外,还应当积极参与版权协同治理,共建版权信息库,打通版权登记机关、权利人与版权使用者之间的版权信息壁垒。”高艳东说。 许浩认为,如何合理分配利益,平衡各方的利益,促进市场完善和成熟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凭借平台传播的特点,短视频平台上一些影视解说类的内容大大助力了影视作品的传播,不宜简单的一刀切。”许浩说,行业的发展应在合法的前提下,平衡各方利益,促进多方合作互通,既维护相关权利人和合法权益,又为彼此赋予公平开放的创作环境,更应警惕打着维权的幌子变相垄断。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所有内容了,关注疯狂的美工官网,网站上每天分享不同电商精彩内容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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