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
连续是一种没有开始、没有终结、没有边缘的严谨性秩序排列,它只是反复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有规律的反复并不一定能产生连续。连续是无限地扩张,它可超越任何架框限制。
连续包括二方连续和四方连续。二方连续是单位形向左右或上下作反复的规律式排列,它可作直线方向、曲折式、波浪式的方向延伸;四方连续是单位形向左右也向上下延伸的现象,可产生四方连续的图形。由二方连续造成的线条加上左右上下反复的排列,是创作四方连续图形的方法之一。
渐变
渐变就是逐渐的改变,其有一定的秩序与规律。渐变除形状渐变外,尚有大小渐变色彩渐变、位置渐变和方向渐变等等,均可单独或混合运用任何构成元素之渐变,都有其开始与终结,或由一方开始,经渐变又回复原来的循环现象。
例如:形状渐变,可从某一形状开始,逐渐变化成为另一形状,或由另一形状又逐步回复到某一形状。无论是开始或终结,在渐变的设计中均可成为设计上的焦点,且在开始与终结的整个重复过程中,均会造成节奏感。
渐变形成的方式可由上而下、由左而右、或由中央发射、或作多元化的发展。渐变的表现形式包括,自然形象渐变、形状渐变、大小渐变、位置渐变、方向渐变和色彩渐变。
对称
视觉上以一个点或一条线为基准,上下或左右看起来相等的形体,称为对称。对称具有相称、均齐、均整的意思。左右对称的形体向来都被认为是安定且具有机能的,对称的表现形式包括,线对称、点对称、和感觉对称。
通常对称的图形具有单纯简洁的美感,以及静态的安定感,但易流于单调、呆板。一般来说,单纯的对称图形具有大方、强力的性格;细密的对称图形则能增加作品的充实感。
对比
将相对的要素配置相互比较,以形成一种抗拒的紧张状态,称为对比。这种造成相对排斥性质的要素,即一般所谓的对比要素。对比要素包含的范围非常广泛,造形、色彩、质感、方向、面积等均属之。例如:圆形、三角形、方形是属于造形的对比。
一般而言,不同的要素结合在一起,会产生对比的现象,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大者更大、小者愈小,亦即经由对比的关系可以增强个别要素所具有的特性。
对比的表现形式包括,线形对比、形状对比、份量对比、明度对比、彩度对比、色相对比、质地对比、动态对比、位置对比。
平衡
平衡是指两个力量相互保持的意思,也就是说把两种以上的构成要素,互相均匀地配置在一个基础的支点上,以保持力学上的平衡而达到安定的状态。在造型的秩序中平衡是极重要的一项。
在平面造型的世界中,应当是属于视觉的平衡,这和力学的平衡、数学的平衡以及其他学科中所讲的平均是不一样的。对平衡来说,有对称和非对称平衡之分。
在平衡的练习中,着眼点在于如何求得视觉上的安定与心理上的平衡。例如:形态、色彩、材质在画面中所具有的重量、大小、明暗色彩、强弱、质感等,都必须保持平衡状态,才会令人产生安定的感觉。
调和
当两种构成要素共同存在时,若彼此差距过大,即造成对比。若两种构成要素相近,则对比刺激变小,能产生共同秩序使两者达到调和的状态。如黑与白是一种强烈对比的颜色,而存于其间的灰色便是两者的调和。
调和在视觉上可使我们产生美感。为了达到调和各要素间的统一仍是必要的,如色相的配合、调子的配合以及明度的配合,皆能产生调和。在造形上如线的粗细与形的大小均会影响,但只要在造形上能一致的话,也可产生调和感。
律动
凡是规则的或不规则的反复和排列,或属于周期性、渐变性的现象,均是律动,给人具有抑扬顿挫而又有统一感的运动现象。在我们的生活环境中,四季的变化、植物的成长、动物的运动以及各种生理反应等都存在着律动的现象。此外自然界中的海浪、沙丘麦浪、炊烟、屋瓦等形象,亦具有连续发展的反复,并呈现出视觉的一种律动美。
统一
结合共同的要素,把相同或类似的形态、色彩、肌理诸要素作秩序性或划一性的组织整理,使之有条不紊而相互发生关联或共通的作用,称为统一,统一是美好的根本秩序。一般说来,统一可表现高尚权威的情感,也可以达成如平衡及调和的美感。
在讲究统一的同时,还要注意到变化的问题。变化也是美的形式之一,所谓变化是在诸要素中求变化。换句话说,即是将不同的形态、大小、色相、明度、彩度、方向、肌理作有机性的组织使之生动、活泼而不流于紊乱,才是适合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