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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立法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明年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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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规定: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并吊销营业执照。

按照新规,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电商的虚假宣传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今后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像‘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杨红灿指出,包括即将到来的“双11”在内的网络购物节中存在恶意刷单、伪造交易量的行为,每年在此之前,工商总局都会约谈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求他们按照法律的要求,不允许从事违法行为,欺骗消费者。

据亿邦动力网了解,工商总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职责做好“双十一”促销活动的监测监管工作,由工商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信办、邮政局等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正在对部分省市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进行集中督查。

督查组将在“双十一”前实地调研指导京东商城、亚马逊、当当网、聚美优品、1号店、携程网、苏宁易购、途牛网、阿里巴巴、网易考拉、网易严选、唯品会等平台(网站),了解“双十一”企业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和风险防范措施准备情况,针对问题进行行政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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